网站首页 > 环保要闻

安徽省《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14 10:06:48 点击次数:83 发布来源:办公室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的《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编号为DB34/T 5383-2026,2026年2月5日起实施。

  一、《技术规范》的制定背景

  答:“十四五”期间国家相继发布了《生态环境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政策,提出了构建天地一体、多源协同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与质量溯源体系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卫星发展的政策部署,解决监管方法不统一、溯源技术标准缺失、监测结果可比性差、追责困难等问题,提升排放源识别精度与监管效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障蓝天保卫战的污染治理成效,制定此技术规范。

  二、《技术规范》的制定过程

  答: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正式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以安徽等地的重点工业园区为试点,标准编制小组按照《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技术规范》(初稿)中的超光谱卫星遥感、超光谱水平遥感、超光谱移动平台遥感和超光谱靶向成像遥感等排放溯源技术规定,对各地的气态污染物监测结果推送情况进行适用性调研和评估,适用效果良好。试用过程中标准编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监测精度、结果推送、设备搭设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做了完善。根据各项相关要求,编制组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上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复旦大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同时,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站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小组根据意见对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标准编制小组会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作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其它相关文件,报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技术规范》的适用对象

  答:《技术规范》规定了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的术语和定义,描述了方法原理,规定了总体要求、监测技术、质量控制等内容。《技术规范》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交通、餐饮等行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气态污染物的溯源工作。

  四、《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

  答:《技术规范》包含7个章节,1至3章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第4章为方法原理;第5章为总体要求,规定了操作人员、工作环境和仪器搭设的总体要求;第6章为监测技术,规定了超光谱遥感的监测内容与精度、时空分辨率以及技术要求;第7章为质量控制,规定了操作、数据质量与仪器维护相关要求;附录规定了技术流程、监测清单和产品报告格式。

  五、《技术规范》实施的时间

  答:基于天空地一体化超光谱遥感的气态污染物排放溯源自2026年2月5日起实施。

  六、《标准》制定后,如何确保顺利实施

  答:由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七、如何获取《标准》文本

  答:《标准》文本可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https://sthjt.ah.gov.cn/)下载。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