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评价证书管理工作,我会将对已颁发各类评价证书进行统一收回后按照新修订的评价管理办法进行重新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围:在有效期内的各类评价证书均须统一收回;
二、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9层
三、联系方式:
胡 淞 18019975028
刘兴莹 13905511800
特此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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