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系列实施意见第四章《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中的第(十六)条,释放产业机遇,现摘录如下:
(十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提升农村户厕20万户,治理1400个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常态化开展以“万村清万塘”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携手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抓好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巢湖流域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推广复合微生物肥,推进化肥控量增效、农药减施增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5%、85%,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均达85%。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成3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来源 | 合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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